南极电商:内部审计制度
公告时间:2025-04-24 23:48:53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制和监督活
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
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六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应配
备专职审计人员,可以根据情况在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配备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根据需要,可以配合中
介机构开展工作。
1、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审核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协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现场勘查实物;
3、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4、参加有关会议,组织成员企业召开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5、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6、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
7、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领导及员工责任的建议;
8、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公司董事长责令其交出;
9、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10、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11、对因违法、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董事会。对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交与执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
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打击和报复。
第十一条 由于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造成审
计结果与事实不符的,应追究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章 审计职责与内容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审计部每季度应当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审计档案
第十六条 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要将有关资料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卷内资料分为审计文书、取证材料、审计项目计划与总结。
1、审计文书一般包括:
(1)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及讨论该结论和决定的会议纪要;
(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
(3)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情况回单;
(4)有关审计事项的请示、报告及领导的指示和批复;
(5)审计通知书;
(6)复审结论、报告及审计机构讨论该结论和报告的会议纪要;
(7)被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申诉材料;
(8)被审单位或个人对复审报告的书面意见。
2、取证材料一般包括:有关的审计底稿及证明材料。
3、审计项目计划与总结一般包括:
(1)审计方案;
(2)审计立项报告;
(3)其他有关材料和对本项目审计工作的总结。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七条 对于被审计单位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公司内部控
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应依法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被审计单位因此被国家有关部门追究责任,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均依据公司各有关规章
制度中的处理、处罚条款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受打击报复的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有
权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报告相关情况,公司及时对上述行为予以纠正;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揭发
检举违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被审计单位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反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