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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亮新材:招股说明书

公告时间:2026-01-12 18:36:44

证券简称: 国亮新材 证券代码: 920076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开平区北环道 35 号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804.4853 万股,公司及主承销商不采用超额配售
选择权
每股面值 1.00 元
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10.76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6 年 1 月 14 日
发行后总股本 8,363.4491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6 年 1 月 13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承诺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三、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相关内容。本公司提请投资者需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下游市场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钢铁行业。钢铁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所处的市场环境随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而呈现出周期性起伏,主要表现在钢材价格的波动幅度以及企业盈亏的变动幅度。钢铁行业还受到国家行业政策、环保政策、国际间贸易政策等影响,2020 年钢铁行业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 15%左右,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实施,钢铁行业需要积极推进绿色
低碳发展,减少碳排放。2020 年我国粗钢产量为 10.65 亿吨,2024 年降至 10.05 亿吨。如果未来钢
铁行业受到经济周期、国家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产量发生不利变化,将降低对耐火材料产品的需求,可能影响公司销量,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二)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型产业,但也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2013 年国务院发布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以来,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一系列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政策文件,旨在淘汰或退出落后钢铁产能、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动钢铁行业绿色转型。此外,未来若国家提高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持续提高钢铁行业装备条件、技术水平、环保和能耗标准等,可能导致中小钢铁企业被淘汰、行业集中度提升等,进而导致耐火材料市场需求下降,若公司无法应对市场变化,可能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三)耐火材料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型产业,2020 年以来,我国粗钢产量在 10 亿吨以上,产
量处于高位,钢铁行业对耐火材料需求量大。随着钢铁行业朝着装备大型化、生产智能化方向发展,钢铁企业和耐火材料企业不断优化窑炉结构设计和耐火材料配置,推动耐火材料的品质提升和品种结构的优化;耐火材料整体承包服务模式促使耐火材料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持续提升耐火材料运维服务和使用水平。多因素共同作用下,近年来钢铁生产过程中吨钢耐火材料单位消耗持续出现下降。目前我国耐火材料行业集中度低、行业内中小耐火材料企业产能相对过剩,若不能持续提升行业集中度、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创新能力,以适应未来以钢铁行业为代表的高温工业需求,将会导致耐火材料行业内企业无序竞争,进而整个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的风险。
(四)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报告期内河北省粗钢产量分别为 21,194.55 万吨、21,050.63万吨、19,985.76 万吨和 11,116.40 万吨,在国内排名第一。公司位于唐山,深耕河北省内钢铁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河北省内的比例分别为 77.35%、76.83%、79.96%和 81.35%,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也面临产能过剩及绿色低碳转型,如果河北省内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动,会对公司可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销售区域集中风险。
(五)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2002 年以来,河北省粗钢产量连续多年在国内排名第一,2024 年河北省粗钢产量占全国粗钢产量比例为 19.88%,耐火材料市场需求大。公司地处唐山,贴近下游钢铁企业客户,河北省内客户较多。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经营规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河北省外市场,与天津市、山西省、吉林省、山东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钢铁企业建立业务关系,河北省以
外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1,227.54 万元、22,798.89 万元、18,073.79 万元和 9,465.97 万元。但若
未来河北省外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将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
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4,228.52 万元、48,098.00 万元、48,101.54 万元和 48,435.99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81%、45.11%、40.25%和 40.58%。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收管理较为严格,公司下游为钢铁行业,下游客户经营受市场需求和产业政策变化影响较大,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应收账款可能存在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七)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301.01 万元、22,285.99 万元、27,436.50 万元和
25,995.62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08%、20.90%、22.96%和 21.78%。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将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3,747.24 万元、98,436.02 万元、90,468.93 万元和 51,149.5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036.80 万元、8,379.83 万元、7,096.49 万元和 4,149.72 万元。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呈增长趋势,其中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大。2024 年度,受下游钢铁行业市场低迷的影响,耐火材料市场需求偏弱,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7,967.09 万元,降幅为8.0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283.34 万元,降幅为 15.31%。如果本行业和下游行业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钢铁需求和产量、原材料价格等外部经济环境,或公司产品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等内部经营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形。
(八)镁碳砖车间超产风险
2025 年 1-9 月,公司镁碳砖车间的实际产量为 85,045.46 吨,环评批复核定产能为 80,000.00 吨
/年,超产比例为 6.31%。若公司后续生产计划及防超产措施失效,公司 2025 年度镁碳砖车间的实际产量存在超过环评批复核定产能 30%的风险以及因此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审计截止日后,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48 号)。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49,6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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