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5 20:25:36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7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持有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313,912,903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19.04%),为公司控股股东;于桂亭先生持有东塑集团股份比例为 55.8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东塑集团一致行动人于立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847,622 股、赵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8,1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立辉先生、赵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6,148,625 股,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19.78%。
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在广州市签署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桂亭 于立辉 赵明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东塑集团、于桂亭先生、于立辉先生和赵明先生分别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广州轻工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公司 166,539,465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股份数量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10.10%,同时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公司剩余 159,609,160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9.6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广州轻工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 19.78%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2、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若上述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东塑集团变为广州轻工,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于桂亭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3、本次达成《股份转让协议》,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广州市国资委的批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
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交易概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塑集团通知,获悉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
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与广州轻工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广州市签署了关于股份转
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东塑集团、于桂亭先生、于立辉先生和赵明先生分别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广州轻工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公司166,539,465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股份数量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10.10%,同时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公司剩余159,609,160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9.6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广州轻工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 19.78%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涉及东塑集团一致行动人于立辉先生及赵明先生所持股份的转 让事项。
如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完成后,广州轻工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 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如果本次交易最终达成后,届时相关权益变动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拥有的表决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 拥有的表决 表决权
(股) 比例 权股份(股) 比例 (股) 比例 权股份(股) 比例
东塑集团 313,912,903 19.04% 313,912,903 19.04% 147,373,438 8.94% 0 0.00%
于立辉 11,847,622 0.72% 11,847,622 0.72% 11,847,622 0.72% 0 0.00%
赵明 388,100 0.02% 388,100 0.02% 388,100 0.02% 0 0.00%
合计 326,148,625 19.78% 326,148,625 19.78% 159,609,160 9.68% 0 0.00%
广州轻工 0 0.00% 0 0.00% 166,539,465 10.10% 326,148,625 19.78%
注:本表中相关比例计算均以截至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 1,648,598,206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东塑集团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007233780319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赵如奇
住所 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明珠大厦A座909室
注册资本 壹亿零捌佰捌拾柒万元整
成立日期 1998年03月06日
经营期限 长期
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
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
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范围 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
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
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停
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情况 于桂亭、赵如奇、丁圣沧等 70 名自然人。其中于桂亭先生持股比例为
55.83%,截至目前,于桂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受让方
1、广州轻工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45956816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林虎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
注册资本 199049.34804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12-12
经营期限 长期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日用化学产品
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皮革制
品制造;体育用品制造;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国内贸易代理;
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经营范围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五
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
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
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
务。
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57.03%股权,广州产
主要股东情况 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33.00%股
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9.97%股权。
经查询,东塑集团及广州轻工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轻工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轻工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相关协议及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转让方):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 1:于桂亭
丙方 2:于立辉
丙方 3:赵明
签订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第二条 股份转让相关安排
2.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166,539,465】股沧州明珠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沧州明珠总股本的【10.10】%)依本协议之约定转让给乙方,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709,957,739.30】元(大写:柒亿零玖佰玖拾伍万柒仟柒佰叁拾玖元叁角),折合每股转让价格为【4.263】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受让上述沧州明珠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2.2 各方同意,如果本协议签署后至全部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目标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期间内,目标公司发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