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5 18:43:30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 22 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4,994,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6.949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4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937,3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3.03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2,307,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63.96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0.058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687,3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2.980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3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687,3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2.9804%。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954,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897,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5%;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978,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20,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5%;反对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3%。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蓉律师、祖岳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