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8 19:42:13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来宾新能源
数据中心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能源”或“公司”)控
股子公司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拟以
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及其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转让给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广西集团”),交易价格为
9,668.01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通
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
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
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交易累
计 3 次(不含本次),金额合计为 128,754.72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广西集团”),交易价格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通诚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 2,676.33 万元为依据,综合考虑预测的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6,991.68 万元,据此估算交易价格为 9,668.01万元,最终的交易价格在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完成土建工程竣工验收,且广投桥巩能源公司取得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不动产权证后,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整体评估后确定,并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金额进行结算。
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广投桥巩能源公司不再持有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资产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梁晓斌、黄维俭、黄五四、谭雨龙、李勇猛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处理与本次转让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办理后续事项等。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和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故此项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的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数字广西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MA5N6N2G6R
3.法定代表人:唐少瀛
4.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1 日
5.注册资本:20 亿元整
6.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 6 号
7.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9.数字广西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8 月 31 日
总资产 314,741.58 294,456.96
总负债 145,715.39 127,736.50
净资产 169,026.19 164,748.59
科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190,320.80 44,309.34
净利润 -7,717.51 -763.87
上述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数字广西集团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或其他失信情况。
三、本次关联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标的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投桥巩能源公司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及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印山村(桥巩水电站厂区内),土地性质为出让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18819.84 平方米(28.23 亩),不动产权证号:桂(2025)来宾市不动产权第 0068446 号(合并前不动产权证号为:桂(2025)来宾市不动产权第 0039843 号、桂(2025)来宾市不动产权第 0039844 号)。
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 2075 年 7 月 29 日。
2.房产所有权。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位于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印山村(桥巩水电站厂区内),总建筑面积 22,9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21,600 平方米,地下建
筑面积 1,300 平方米,地上 4 层地下 1 层,最大单跨跨度为 10.6 米,建筑总高度 24
米(不包括屋顶设备房)。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设定第三方权利、司法冻结等任何权属瑕疵或法律限制转让的事项,股权权属关系清晰、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争议。
(二)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标准保留意见的《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一期土建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审计报告》(XYZH/2025NNAA1B033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广投桥巩能源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投入建设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一期土建工程项目,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完成投资金额(含税)24,610,857.51 元,其中:土地使用权投
资 3,682,763.87 元、工程费 19,854,264.57 元、其他建设费用 1,073,829.07 元。
四、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标的资产定价方法和结果
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以中通诚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广投桥巩能源公司位于广西来宾市桥巩水电站厂区内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在建工程及相关土地
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8 月 31 日预测的不动产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为 9,668.01 万
元,故本次交易价格暂估为 9,668.01 万元,最终的交易价格在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号楼完成土建工程竣工验收,且广投桥巩能源公司取得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不动产权证后,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整体评估后确定。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说明
公司委托了中通诚评估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根据中通诚评估公司出具的《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广西来宾市桥巩水电站厂区内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在建工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结果选取综合分析。采用类似“房地分估”的模式,评估对象总评估值为2,524.60 万元;采用“房地合估”模式,评估对象总评估值为 2,676.33 万元。上述两种评估路径得出的计算结果差异不大,均能反映评估对象市场价值,因此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最终选取“房地合估”模式的假设开发法计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经评估,
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广西来宾市桥巩水电站厂区内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在建工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合计为 2,676.33 万元。
2.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广西来宾市桥巩水电站厂区内的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1号楼在建工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676.33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柒拾陆万叁仟叁佰元整)。评估结果见下表,详细情况见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8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广西来宾市桥巩水电站
1 厂区内的来宾新能源数 2,461.09 2,676.33 215.24 8.75%
据中心 1 号楼在建工程
及相关土地使用权
合计 2,461.09 2,676.33 215.24 8.75%
备注:在本次假设开发法的计算过程中,预测的不动产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为9,668.01万元,预测的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为6,991.68万元,据此,假设开发法计算得出的评估结果为2,676.33万元。
3.定价合理性分析。交易双方遵循市场化、公平、公正的原则,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以中通诚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 2,676.33 万元为依据,综合考虑预测的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6,991.68 万元,据此估算交易价格为 9,668.01 万元,最终的交易价格在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完成土建工程竣工验收,且广投桥巩能源公司取得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 1 号楼不动产权证后,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整体评估后确定,并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金额进行结算。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合理。
五、资产交易方案
(一)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