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公告时间:2025-11-28 07:55:4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人”或“弘信电子”)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下发的《关于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问题一...... 3
问题二...... 86
问题三......112
问题四...... 169
其他事项 ...... 228
问题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9238.41 万元、347829.67 万元、587509.64
万元和 349382.5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6220.60 万元、-44904.77 万元、-6532.10 万元及 4750.6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10063.05 万元、14277.77 万元、20259.51 万元和-5105.19 万元。报告期各期,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0%、2.39%、10.04%和 12.07%,其中印制电路板、背光模组、算力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均发生较大波动。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05%、58.32%、51.96%和34.78%,部分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
报告期内,发行人算力及相关业务的收入分别为0万元、3679万元、198787.37万元和 148172.80 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0%、1.08%、34.35%和 42.88%,收入及占比逐年大幅上升。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已投产的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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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03077.08 万元、141690.89万元、192124.97 万元和 235562.34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期末公司对
客户 A1 和客户 A2(均为客户 K 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 A)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5628.34 万元,对客户 B 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0111.01 万元。公司对客户 A 和客
户 B 的主要销售内容均为算力设备、算力资源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印制电路板产能利用率为 57.52%-67.84%,背光模组产能利用率为 48.68%-70.91%,算力服务器产能利用率为 7.19%-12.95%。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两种,分别是直接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以及公司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 HUB 仓后客户领料后。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采购或销售金额波动较大,部分大额采购后与发行人无往来。
报告期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637811.8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为 77.49%,
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80.9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400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7597.82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99.95 万元。
势、收入成本变动情况、主要客户收入及订单变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持续亏损、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业绩波动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符,业绩波动是否具有行业普遍性;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等,说明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举措和成效情况,导致亏损的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及应对措施。(2)结合分业务客户集中度情况、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进展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对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合作关系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报告期内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的原因,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定价公允性、款项结算情况等。(3)算力及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模式、主要客户、收入确认方式、各细分业务收入情况等,算力服务器销售业务的采购和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采购单价、数量、销售单价、毛利率、交易对手方、货物流转情况等,发行人在该业务中发挥的作用,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盈利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相关客户稳定性及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4)结合算力及相关业务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历史、主要境外供应商所在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贸易政策影响及在供应链中的地位等方面说明发行人供应链是否稳定,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是否具备替代解决方案,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5)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应收账款客户资信情况、长期未回收原因及合理性、是否逾期、期后回款、历史坏账情况等说明相关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及预计偿还计划,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周转率水平,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6)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一致,并结合原有产能对应在手订单、下游需求等,说明原有产能是否存在闲置风险,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7)两种销售模式的收入占比,寄售模式主要涉及客户,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率与非寄售模式对比情况,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寄售模式下异地仓库的具体管理模式,寄售产品的账龄情况,是否存在超过 1 年未领用情形,是否已充分计提跌价准备。(8)报告期内关联采购或销售具体情况,与部分关联方采购或销售金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关联方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与采购或销售金额的匹配关系,经营范围与采购或销售内容是否匹配,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交易价格与第三方交易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价格是否公允。(9)结合目前货币资金现状、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补流和偿债的预计安排、已有债务的既定偿债安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情况、未来资金缺口解决方案、发行人其他的融资渠道及能力等,说明缓解公司债务压力的应对措施,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信用违约风险。(10)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9)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8)(10)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和竞争情况、公司竞争优势、收入成本变动情况、主要客户收入及订单变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持续亏损、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业绩波动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符,业绩波动是否具有行业普遍性;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等,说明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举措和成效情况,导致亏损的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及应对措施
(一)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和竞争情况、公司竞争优势、收入成本变动情况、主要客户收入及订单变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持续亏损、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业绩波动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符,业绩波动是否具有行业普遍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48,991.38 578,787.09 341,146.64 273,231.43
其中:印制电路板 280,266.60 309,672.13 289,538.22 220,460.17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背光模组 43,803.05 70,327.59 47,929.42 52,771.26
算力及相关业务 224,921.73 198,787.37 3,679.00 -
主营业务毛利率 11.08% 9.39% 1.47% 4.37%
其中:印制电路板 9.27% 2.75% 1.06% 4.40%
背光模组 11.14% 9.44% 4.46% 4.21%
算力及相关业务 13.33% 19.72% -5.60% -
综合毛利率 11.72% 10.04% 2.39% 4.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8,373.40 -6,532.10 -44,904.77 -36,220.61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023 年起,发行人新增算力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印制电路板、背光模组、算力及相关业务合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85%、98.08%、98.52%和 98.92%,系其主营业务。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2025 年 1-9 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373.40 万元,同比增长 8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