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11-24 20:55:49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及前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1-3
二、已审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2
2.利润表 3
3.现金流量表 4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5.财务报表附注 7-55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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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5)专审 34110033号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贸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5年 6月 30日、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 1-6月、
2024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材贸公司 2025 年 6月 30 日、2024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5年 1-6月、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材贸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材贸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材贸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材贸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材贸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材贸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
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材贸公司 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 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5年 10月 18日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11月12日经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曾用名湖南百通沥青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湖南路安特沥青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系由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55825465D,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注册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1401,公司法定代表人:沈立宏。2020年3月25日公司股东由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母公司。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2003年11月12日起计算。
总部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二)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业务性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金属矿石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缆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 持续经营
本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未发现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本公司将同时具备持有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化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条件的投资(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但不包括权益性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