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4 20:15:04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5-05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完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
2、完善股东、股东会的相关制度,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内容;
3、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
4、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5、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的有关内容,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6、完善和修订利润分配、内部审计等相关内容;
7、依据《章程指引》修订的其他内容。
除上述修订内容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和删减、合并、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25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一: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第一条:为维护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1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巨力索
2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河北省 具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冀股办[2004]45 号)批复同意,公司以发起方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式设立,在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91130600769808009K。 用代码:91130600769808009K。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4 新增条款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5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6 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股东可以依据本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
依据本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7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
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钢丝绳、钢丝绳索具、钢丝、钢绞线、化纤类索具、捆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钢丝绳、钢丝绳索具、钢丝、
绑索具、牵引索具、缆绳、链条、链条索具,冶金吊夹具、吊梁、 钢绞线、化纤类索具、捆绑索具、牵引索具、缆绳、链条、链条索具,冶
钢拉杆、抽油杆及其接箍、石油钻杆及其接头、缆索、锻压类索具、 金吊夹具、吊梁、钢拉杆、抽油杆及其接箍、石油钻杆及其接头、缆索、
桥式、门式、冶金起重机、抓斗、滑车、滑轮、石油吊环、汽车配 锻压类索具、桥式、门式、冶金起重机、抓斗、滑车、滑轮、石油吊环、
件、索具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及产品的检测(以 汽车配件、索具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及产品的检测(以
认可证书核定为准,限分支机构经营)及检测实验设备研发、制造; 认可证书核定为准,限分支机构经营)及检测实验设备研发、制造;预应
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认可资质证书为准);钢铁材料、化纤材料、 力工程专业承包(认可资质证书为准);钢铁材料、化纤材料、有色金属材
有色金属材料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除外); 料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除外);特种工程专业承
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应急装备、装备专用工装 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应急装备、装备专用工装及工具和箱组的设计、
及工具和箱组的设计、生产和销售;金属结构(桥梁运架一体机/架 生产和销售;金属结构(桥梁运架一体机/架桥机、运梁车)的生产和销售;
桥机、运梁车)的生产和销售;润滑油、润滑油脂的销售;机械设 润滑油、润滑油脂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
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业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业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物料 照明器具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潜水救捞
搬运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海 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深海石油钻探
洋工程装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 设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
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 工、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工、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动)
经营活动)
9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10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司集中存管。
11 新增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