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公告时间:2025-11-03 16:51:46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10月10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5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 42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3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46
第十一章  附 则 ...... 47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晨
光天然色素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邯郸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130400106900891W。
    第四条 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0 股,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uang Biotech Group 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河北省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邮政编码:057250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310.0093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其他依本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雇员。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立足主业,引进新项目、
开发新技术、开辟新市场,以求高信誉、高效率、高效益,为用户提供一流的产品,为投资者赢得更多的利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料、食
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及半成品的生产及销售;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调味品、调味料、其他食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饮料、固体饮料产品及半成品的生产及销售;饲料、单一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的生产和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农产品、初级农产品、油料种子等加工原料的收购、加工和销售;万寿菊种子的收购和销售;植物提取物的生产和销售;毛油收购、加工及销售;各种加工副产品(非食用)的销售;日化、化妆品原料、精油、油树脂、提取物的加工和销售;绿咖啡豆提取物、虾青素、银杏叶提取物、肉桂提取物、水飞蓟素、茶多糖、山楂叶提取物、人参茎叶提取物、黄芪提取物、杉木油、功能红曲米的
生产和销售;甜菜粕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收购色素原料,技术引进及转让;植物油加工设备、天然植物色素萃取设备、环保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特种设备除外);环保工程;钢结构制作;辣椒干、辣椒粉、辣椒籽等辣椒制品的采购、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分公司经营范围相同。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
股份总数为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发起人分别以其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折股取得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名称、发起时认购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如下表:
      编号        股东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卢庆国                8,862,605.00      17.72521%
      2          李月斋                6,752,485.00      13.50497%
      3          关庆彬                4,184,960.00        8.36992%
      4          董希仲                4,184,960.00        8.36992%
      5          杨文芳                2,350,695.00        4.70139%
      6          周 静                2,306,356.00        4.61271%
      7          刘英山                2,420,933.00        4.84187%
      8          王成海                2,255,401.00        4.51080%
      9          庞福海                2,232,256.00        4.46451%
      10          关翠玲                2,092,661.00        4.18532%
      11          韩存章                1,508,965.00        3.01793%
      12          宁占阳                1,136,742.00        2.27348%
      13          苑香梅                  853,302.00        1.70660%
      14          钱章河                  43,397.00        0.08679%
      15          党同善                  595,811.00        1.19162%
      16          徐日升                  559,284.00        1.11857%
      17          杜梅芹                  542,468.00        1.08494%
      18          李凤飞                  586,858.00        1.17372%
      19          吕金堂                  361,645.00        0.72329%
      20          连运河                  433,329.00        0.86666%
      21          郑耀芳                  330,725.00        0.66145%
      22          张春华                  299,623.00        0.59925%
      23          刘 勇                  299,623.00        0.59925%
      24          张长会                  299,623.00        0.59925%
      25          杨风珍                  271,234.00        0.54247%
      26          韩瑞山                  263,459.00        0.52692%
      27          褚美香                  253,152.00        0.50630%
      28          陈运霞                  284,654.00        0.56931%
      29          袁志林                  226,209.00        0.45242%
      30          宋孟岭                  225,486.00        0.45097%
      31          董凡利                  216,987.00        0.43397%
      32          刘凤霞                  211,924.00        0.42385%
      33          孟祥国                  206,8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