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30 22:18:00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3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敏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状况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