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30 18:53:13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7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 号)核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51,823,630 股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
担任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西证券在持续督导期届满后继续对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需要,公司与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决定聘请 银河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银河证券是依法成立并 经证监会注册登记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及保荐等业务 资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自公司与银河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华西证券尚未完成的 2020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银河证券承接。银河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 方维女士、张凯鹏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华西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
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方维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二十年,曾参与和主持了贵广网络 IPO、博瑞传播非公开发行、陕西黑猫配股、帝欧家居可转债等投资银行项目。
张凯鹏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九年,曾参与和主持了帝王洁具重大资产重组、帝欧家居可转债等投资银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