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滨化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30 18:17:43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证滨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依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职国
      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该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姜慧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女士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超先生,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志超先生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志超先生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段瑜华女士,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段瑜华女士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段瑜华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毕马威华振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影响其执业的诚信记录,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