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30 18:13:24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03,098,65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0.39% ;广汇集团累计 质押公司股份
        914,94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70.21%,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
        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
        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 33,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如下表所示: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  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
  股东名称    控股股    数(股)    股(如是,注  补充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资金
                  东                  明限售类型)  质押    日    日                    (%)        (%)      用途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新疆广汇实业                                              2025.  2026.  公 司 新 疆 自                        补充流
投资(集团)有    是    33,500,000      否        否    10.29  11.30  由 贸 易 试 验    2.57      0.52    动资金
限责任公司                                                                区 乌 鲁 木 齐
                                                                          经 济 技 术 开
                                                                          发区支行
    合计        \    33,500,000        \          \      \      \          \        2.57      0.52      \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已              未
                                                                              质              质
                                                                占其  占 公  押              押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 总  股              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 本  份  已质押股份  份  未质押股份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 例  中  中冻结(标  中  中冻结股份
                                                              (%)  (%)  限  记)股份数量  限    数量
                                                                              售              售
                                                                              股              股
                                                                              份              份
                                                                              数              数
                                                                              量              量
新疆广汇实
业投资(集  1,303,098,651  20.39  881,440,000  914,940,000  70.21  14.31  -  135,000,000  -  191,458,651
团)有限责任
公司
  合计    1,303,098,651  20.39  881,440,000  914,940,000  70.21  14.31  -  135,000,000  -  191,458,651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128,5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6%,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1%,对应融资余额为 42,5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 435,94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5%,占公
      司总股本的 6.82%,对应融资余额为 177,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03,098,651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39% ; 累 计 冻 结 股 份
      191,458,651 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14,940,000 股(其中:标记股
      份 135,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70.21%,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31%。
          2、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经营管理等其他产生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公司后续将持续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所持股份解质押等股份状态及风险情况进展,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