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海南海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9 18:50:54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5-06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原监
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
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
示诚挚的感谢。
在本次修订过程中,除对比表所示修订内容外,公司另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公司章程》全
文的“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同时统一表述,将阿拉伯数字统一为
中文,将“或”统一为“或者”。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
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
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具
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 第十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立中国共产党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
企业重大事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
要求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公司
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应当以董事会决议形
式明确,并及时公告。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
等权利。 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面值。 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 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供任何资助。 份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
批准的其他方式。 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
为质押权的标的。 作为质权的标的。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百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份。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海南海药000566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