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西部创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10-29 16:04:16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包括股东、债权人和潜
在投资者、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等。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
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八)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全
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信息披露的审查和答复投资者提问的文字资料的审核;
(三)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业务培训,结合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
(四)联系安排新闻媒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访,组织公司新闻报道,筹备公司的各种宣传活动;
(五)持续关注和收集新闻媒体上有关本公司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六)组织安排与其他上市公司、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进行业务交流。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机构为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跟踪收集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督管理部门最新监管动态;
(二)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及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统计分析公司在册投资者情况,研究分析投资者的需求,为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四)审核整理公司各业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为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相关人员提供所需资料;
(五)收集并整理新闻媒体、互联网上有关本公司信息、投资者所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有关的文字、影像等资料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七)负责为公司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更新及网上信息披露工作提供资料,在线回答投资者的询问;
(八)负责接听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回复投资者的传真、电子邮件、信函以及邮寄投资者索取的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
下素质和技能:
(一)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定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
第十六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四)其他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将相关记录、现场录音、演示文稿、活动中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活动,应当采用文字、图表、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第十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十八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
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
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前,应当事先确定
提问的可回答范围。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拒绝回答。
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
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第二十四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涉及具有一定预
测性质的信息时,应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应
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第二十六条 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公司
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完
善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
保护机构持股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二十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
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西部创业000557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