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6:50:23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以下简称“北京农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分别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 1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 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
半年度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8,914.93                492,979.95
      负债总额                          200,252.40                204,665.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662.52                288,314.00
        科目                2024年度(经审计)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1,254.71                  74,348.05
      利润总额                            19,645.80                  21,293.75
        净利润                            19,448.73                  18,213.4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农商行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及翁洁女士
  3、债权人:北京农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10,000 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其利息、
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催收费、执行费、司法专邮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协议签署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二)兴业银行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及翁洁女士
  3、债权人:兴业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10,000 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协议签署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
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7,396.39 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1、申东日与北京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翁洁与北京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申东日、翁洁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