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7 20:57:58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107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明利,证券代码:001309,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虎先生、田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其中李虎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5,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1%),田华女士计划通过银程源减持不超过 2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2025 年9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李虎先生本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176,500 股,田华女士通过银程源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20,000 股。本次减持后,李虎、田华夫妇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由36.90656%变更为 34.99997%。本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计划调整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PCIe SSD 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嵌入式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以上议案已经 2025 年第四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4、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决定以 2025 年 9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条件的首次授予的 29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3,863,000 份,行权价格为
80.99 元/份。目前相关授予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5、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5 人,同意公司为此 7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激励对象已获授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共计解除限售622,160 股。目前该解除限售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6、公司于2025 年10 月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魏宏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13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6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2%)。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
7、公司将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相关业绩预告的情形;除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年审会计师、常年法律顾问外,公司不存在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的情形。目前定期报告仍在编制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敬请关注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9、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