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6 16:42:47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5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12 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5.00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3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
5、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9 月 2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45.00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3 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预留授予价格:5.12 元/股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3 人) 45 60% 0.12%
合计 45 60% 0.12%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份 解锁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2025 年净利润不少于 17,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2026 年 2025 年至 2026 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38,200 万
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2027 年 2025 年至 2027 年的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64,7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5-2027)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 KPI 指标实施。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 KPI 指标,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修订及新实施的考核管理制度、KPI 指标,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激励对象必须服从人力资源部门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称职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称职
个人考核可解除限售
比例 100% 100% 80% 60% 0%
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称职”,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3 人,为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本
次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情况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和信验字
(2025)第 00002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止,保龄宝公司已收到 3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
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304,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5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854,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人民币380,567,380.00 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本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
七、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65,250 2.78% +450,000 11,015,250 2.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9,552,130 97.22% 0.00 369,552,130 97.11%
三、股份总数 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