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3 18:45:53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6 号富力盈凯广场
4501 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国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302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17,182,9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49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30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750,3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16,432,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85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30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750,3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083,4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1 %;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650,9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440%;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37%;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3%。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22,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8%;反对 349,0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 10,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0,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338%;反对 349,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174%;弃权 10,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8%。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13,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1%;反对 359,5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8%;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81,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11%;反对 359,5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66%;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3%。
3.02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13,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1%;反对 359,5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8%;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81,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11%;反对 359,5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66%;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3%。
3.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13,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51%;反对 359,5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8%;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81,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11%;反对 359,5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166%;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3%。
3.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22,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8%;反对 350,4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1%;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0,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338%;反对 350,4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039%;弃权 9,4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3%。
3.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11,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7%;反对 360,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0%;弃权 10,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78,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480%;反对 360,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032%;弃权 10,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8%。
3.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13,0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4%;反对 358,9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3%;弃权 10,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80,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145%;反对 358,9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367%;弃权 10,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8%。
3.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12,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39%;反对 360,6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8%;弃权 9,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79,9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345%;反对 360,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632%;弃权 9,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3%。
3.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822,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8%;反对 350,1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8%;弃权 9,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390,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338%;反对 350,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639%;弃权 9,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