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凯英: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10-13 18:01:4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凯英”、“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67 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拟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对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
基于发行人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招商证券进行的相关核查结果,招商证券特就本次战略配售事宜的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数量为 44,25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21,250,000 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
本次发行安排战略配售。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425,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
2、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20 名。
3、战略配售投资者参与规模及限售期限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序号 投资者 拟认购数量 限售期
(万股) (月)
1 招商资管泰凯英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385.00 12
理计划
2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7.50 12
3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6
4 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 20.00 6
5 博雷顿(湖南)科技有限公司 20.00 6
合计 442.50
注: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4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符
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5,000 万股的,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 20 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
4、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不再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期限
招商资管泰凯英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余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査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5,000 万股的,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 20 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规定。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招商资管泰凯英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信息
根据《招商资管泰凯英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s://www.amac.org.cn/),基本信息如下:
招商资管泰凯英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
(以下简称“泰凯英资管计划”)
产品编码 SBFE09
管理人名称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5 年 9 月 4 日
成立日期 2025 年 8 月 29 日
到期日 2035 年 8 月 29 日
投资类型 混合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泰凯英资管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 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 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因此,泰凯英资管计划的管 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3、战略配售资格
泰凯英资管计划系为本次战略配售之目的设立,发行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发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且泰凯 英资管计划均已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备案程序,符合《管理细则》第三 十五条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参与人员姓名、职务、认购金额和比例
本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事宜,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次泰凯英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员、职务等情况如下:
序 姓名 任职 参与类别 参与金额 认购
号 (万元) 比例
1 徐芳 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销售中心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 150 5.19%
2 宋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 150 5.19%
3 张东兴 董事、副总经理、产品线中心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 150 5.19%
4 鞠鹏 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 120 4.15%
5 崔秀娥 董事、总经理助理、海外销售中心负责人 核心员工 150 5.19%
6 王科 总经理助理、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人 核心员工 150 5.19%
7 杜来占 海外销售中心副职负责人、市场营销部总 核心员工 120 4.15%
监
8 阮晓静 海外销售中心副职负责人 核心员工 120 4.15%
9 赵君 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总工 核心员工 120 4.15%
10 孙立 人力资源部总监、产品线中心副职负责人 核心员工 120 4.15%
11 瞿安业 技术研发中心产品部技术总监 核心员工 120 4.15%
12 印海建 技术研发中心研发管理总监 核心员工 120 4.15%
13 王银竹 技术研发中心配方研发部技术总监 核心员工 100 3.46%
14 于飞 技术研发中心产品部技术总监 核心员工 100 3.46%
15 张燕龙 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品质保证部总监 核心员工 100 3.46%
16 孙忠安 海外销售中心大区总监 核心员工 100 3.46%
17 李淼 技术研发中心标委会主任、技术研发中心 核心员工 100 3.46%
产品部技术总监、产品线中心产品总监
18 刘涛 海外销售中心大区总监、市场营销部副总 核心员工 100 3.46%
监
19 胡法宝 产品线中心产品总监、海外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