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30 17:06:59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363,02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363,02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9 月 30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及人数
本次行权数
已获授予的股票 本次行权的数 量占已获授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万份) 量(万份) 予股票期权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夏欣 董事 10 5 50%
小计 10 5 /
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康必显 核心技术人员 50 25 50%
隋爱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 25 50%
FENGYING GUO 核心业务人员 55 27.5 50%
PATRICK SEAN 50%
KEELEY 核心业务人员 55 27.5
RAPHAEL SUN 核心业务人员 10 5 50%
小计 220 110 /
三、其他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共计51人 654.6048 326.3024 49.85%
总计 874.6048 436.3024 49.89%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夏
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60 名激励对象
中有 3 名因离职导致股权激励作废,其中: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江苏
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鉴于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中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在公
司办理股票期权登记期间离职,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60 名变更为 59 名,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938.6048 万股变更为 934.6048 万股。根
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另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0 万份不得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上述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另有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 万份不得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
因 1 名激励对象的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一般(I),其第一个行权期应
按已授予数量的 50%比例行权,拟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 万份。
综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60 名激励对象
中,本次仅对 57 名激励对象的可行权数量共计 4,363,024 股进行行权。
(二)本次行权股权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实际行权人数 57 名。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36.3024 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夏欣女士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其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5,472,356 335,472,356 335,472,356
总计 335,472,356 335,472,356 335,472,356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宜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25]第 ZA14963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实际由 5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认购 4,363,024 股,每股价格 10.00 元,实际共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43,630,240.00 元,出资方式为股权激励对象货币资金出资。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不变。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已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并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