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19:17:12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3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董事、副总裁林雪峰先生在自查期间存在减持公司股票
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8 日、2025 年 7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经核查,林雪峰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 7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他激励对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经自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