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4 17:58:40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9 月24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13.49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8 月28 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志
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 年8 月29 日至2023
年 9 月 7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 年9 月12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9 月19 日,公司召开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 年9 月19 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3 年10 月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
果公告》,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登记日为2023 年10 月26 日,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49.99 万份。
(六)2024 年10 月9 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七)2024 年11 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36.5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八)2024 年11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2024 年11 月27 日开始行权,可行权数量为206.745 万份。
(九)2025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十)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十一)2025 年9 月24 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
四次会议、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考核年度2024 年对应的公司层面当年行权系数(K)<1,公司层面行权比例=0%,即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 373 名激励对象计划行权的 206.745 万份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2024 年11 月27 日-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该行权期内尚
有206.745 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206.745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413.49 万份。本次注销完毕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业绩考核不达标,需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需对行权期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对 37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13.49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