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3 19:22:23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80,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85,8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771,800.00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36.93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置地”)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信”)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80,000万元,由公司为城投置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对其所属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63.60 亿元。
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
拟在 2025 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将上海城展置业
有限公司 80,000 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城投置地,调
剂后上海城展置业有限公司剩余额度为 20,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任志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0378833P
成立时间 1996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地 上海市杨浦区国秀路 88 弄 42 号 303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
摊位出租;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
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
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4,649,183.83 4,482,643.5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599,347.97 3,434,710.70
资产净额 1,049,835.86 1,047,932.89
营业收入 264,821.86 679,118.37
净利润 -7,525.47 25,584.10
(二) 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与交银国信正式签订本次担保相关的保证
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即城投置地)在主合同(即城投置地与交银国信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其任何修改和补充,下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申明与保证及承诺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除了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交银国信享有的贷款债权,下同)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含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以及交银国信为实现主债权和/或保证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4.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对应的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之日。
5.担保金额:合计 80,000.00 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在董事会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6.93%。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担保逾期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