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27 21:39:23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1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 42 号 9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6)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
        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 1.00、2.01、2.0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 2.00 共有 6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
以公司在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11:30 前收到为准。
  2.法人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9:00-11:30)。
  (三)登记地点: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 42 号 9 号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邮  箱:chifeng@hezhanenergy.com.cn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809
  (二)投票简称:和展投票
  (三)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
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议  √作为投票对
 2.00  案》                                  象的子议案
                                              数:(6)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