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8:18:08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3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济医药”)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0 号)同意注册,博济
医药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3,450,584 股,发行价格 10.2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34,320.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3 万元,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33,641.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全部到账,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410005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圣制药”,原名“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2 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砝码斯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砝码斯”)同中信证券分别
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因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各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2023 年,公司、子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人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2040078801300001687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2 博济医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15029202091333 已注销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85729205782578 本次注销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4 砝码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82040078801000002116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629288663014 已注销
华圣制药 公司广州分行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3474537851 已注销
广州港湾路支行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15029202146074 本次注销
深圳博瑞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49050500001471 本次注销
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期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销户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