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健康: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0 17:01:09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2 公司简称:济民健康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济民健康 603222 济民制药、济民医疗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陈坤 潘敏
电 话 0576-84066800 0576-84066800
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
电子信箱 investment@chimin.cn investment@chimin.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527,902,067.09 2,414,387,293.72 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23,926,583.03 1,480,824,869.60 -3.84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66,449,449.00 465,644,126.85 -21.30
利润总额 -57,626,648.97 32,837,455.15 -27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2,695,852.83 25,445,045.44 -307.10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3,201,025.17 24,400,688.45 -318.03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6,096,212.97 41,728,008.72 -186.50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3 1.61 减少5.2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5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5 -30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8,07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双鸽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24.37 127,983,520 0 质押 49,140,000
法人
张雪琴 境内自然人 8.54 44,837,020 0 质押 44,800,000
台州市梓铭贸易有限 境内非国有 5.43 28,532,000 0 质押 19,600,000
公司 法人
李丽莎 境内自然人 2.67 14,000,000 0 无 0
李慧慧 境内自然人 2.02 10,600,000 0 无 0
朱荣华 境内自然人 1.30 6,800,274 0 无 0
上海冰青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冰青甄 境内非国有 0.78 4,110,400 0 无 0
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法人
基金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乐信月生沧 境内非国有 0.69 3,635,060 0 无 0
海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法人
基金
田云飞 境内自然人 0.68 3,570,000 0 无 0
别涌 境内自然人 0.68 3,570,00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玉家族持有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
明 限公司股份 77,277,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2%,并持
有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 100%的股权和法人股股东台州
市梓铭贸易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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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