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4 21:49:35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5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暨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双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星星集团和深改哲新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若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未来持股比例进一步下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可能存在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星星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的通知,双方经协商一致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的形成及履行情况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2 号)。根据协议约定,在深改哲新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
时,以星星集团的意见为准。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至今,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均严格履行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约定,双方在决策过程中始终保持一致意见,对于协议中明确的一致行动事项,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各方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经友好协商,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
双方确认自《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立即终止。《一致行动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内容
(1)双方确认,双方就《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双方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2)双方同意并确认,2019 年 12 月 20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
起解除,该《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立即终止。
(3)为免疑义,甲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即使乙方仍持有水晶光电股权,双方均无需遵守《一致行动协议》所涉及的一致行动条款。
(4)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双方作为水晶光电股东,将各自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水晶光电《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号),水晶光电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星星集团、深改哲新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星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持股数量为207,158,014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7.01%变为14.90%。
2021 年 11 月 11 日,深改哲新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 1,000 万股,减持后深改哲新持股
比例由 6.00%降至 5.28%,星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合计持股比例变为 14.18%。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本次解除一致
行动关系后,双方持有的水晶光电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星星集团持有水晶光电股份123,753,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0%;深改哲新持有水晶光电股份 73,404,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总部大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更楼街道商贸街 1 号 3-1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5 年 7 月 14 日
2021 年 11 月 11 日,深改哲新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 1,000
万股,减持后持股比例由 6.00%降至 5.28% ,星星集团与一
致行动人深改哲新合计持股比例由 14.90%变为 14.18%(下
权益变动过程 称“权益变动一”)。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签署了《一致行动
解除协议》,双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星星集团和
深改哲新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下称“权
益变动二”)。
股票简称 水晶光电 股票代码 002273
有□
变动方向 上升□ 一致行动人 无?(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
下降? 系后,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
无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星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股、B 股等)
83,404,741 股(因权益变动一 6%(因权益变动一减少
星星集团 A 股 减持 10,000,000 股,因权益 0.72%,因权益变动二减少
变动二减少 73,404,741 股) 5.28%)
133,753,273 股(因权益变动一 9.62%(因权益变动一减少
深改哲新 A 股 减持 10,000,000 股,因权益 0.72%,因权益变动二减少
变动二减少 123,753,273 股) 8.9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3,753,273 8.90 123,753,273 8.90
星星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3,753,273 8.90 123,753,273 8.9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83,404,741 6.00 73,404,741 5.28
深改哲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 83,404,741 6.00 73,404,741 5.2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星星集团及 合计持有股份 207,158,014 14.90
其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 [注]:星星集团与深改哲
人深改哲新 股份 207,158,014 14.90 新所持公司股份不再合并
合计 计算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相关承诺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星星集团和深改哲新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或利益安排,各自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为进一步保障控制权稳定,以及明确和规范减持安排,深改哲新签署了
《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和《关于不违规减持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函》
为保障上市公司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