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0 17:18:07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3.06 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2.96 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18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情况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3.06 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64,468 股至 928,93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77%至 1.55%。具体回购股
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
股份 445,600 股后的 59,5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 5,955,44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43.06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96 元/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按公司总股本 60,000,000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5,955,440.00 元/60,000,000 股=0.0992573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43.06 元/股-0.0992573 元/股≈42.96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65,549 股至 931,09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78%至 1.55%。除以上调整
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