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0 17:18:07
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45,600 股后的 59,5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 5,955,440.00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60,000,000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5,955,440.00 元/60,000,000 股*10=0.99257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2573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实施。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剔除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445,600 股后,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59,554,400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 6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45,600 股后
的 59,5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1.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45,6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7 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回购账户除外)。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按公司总股本 60,000,000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5,955,440.00 元/60,000,000股*10=0.99257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2573 元/股。
3、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虹良巷 1 号 2 幢
咨询联系人:温晴
咨询电话:0571-88697922
咨询邮箱:hzgisway@gisway.com.cn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