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8 20:47:3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3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工
会委员会提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方铭显先生、唐贵林先生、屈大勇先生、白瑜女士、范铁夫先生、王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凤君先生、何海英先生、蒋亚朋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鉴于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5 名,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为 6 名,故股东会表决时将实行差额选举。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7 月 9 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铭显,男,1999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2021 年至今从事金
融市场投资及投资创业等工作。
截至目前,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70,256,501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方鹏翔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贵林,男,1967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辽宁方大集团
实业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资金运营总监等职;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副总监,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000 股,通过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000 股,目前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副总监,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屈大勇,男,1968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
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表眼镜商场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国际名品商场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品牌总监、副总裁兼营销总监、副总裁兼沈阳中兴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裁兼中兴云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目前,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7,500 股,通过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7,5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白瑜,女,1982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浩律师(天
津)事务所律师,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事业部部长、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审监法务部部长、总裁助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000 股,目前担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铁夫,男,1975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大商集团有限
公司大连商场办公室主任、钟表业种副经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大商男店副店长,大商特许商品经营公司总经理,大连新馨家居用品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麦凯乐大连总店副总经理,大商集团大庆地区集团
副总裁、大商齐齐哈尔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意兰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法务总监,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沈本地区集团总裁,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担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沈本地区集团总裁,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鹏,男,1986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大商集团有限公
司资金员、会计核算本部副本部长、财务总监,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副部长,麦凯乐西安路店财务部长,大商影城财务部长,大商国际副总监;现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集团副总裁、总部办主任,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大商国际总部财务总监兼管理中心总经理、巴拿马咖啡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凤君,男,1973 年 4 月出生,法学博士,副教授。曾任辽宁
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创方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海英,男,1981 年 11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美国圣地
亚哥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曾任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东北区域产品经理,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区域渠道经理,辽宁公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处经理,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