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7 19:24:54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5-051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居平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 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3、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 2024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员工对 2024 年激励计划及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8)。
5、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6、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实
际共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00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瑞奇 JLC1,期权代
码:850105。
8、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 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的原因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0,515,50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 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三)调整的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80-0.02)÷(1+0.1)=2.53元/份(保留两位小数);本次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450,000×(1+0.1)=3,795,000 份。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上述调整方法,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80 元/份调整为 2.53 元/份,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从 3,450,000
份调整为 3,795,000 份。
三、关于 2024 年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激励计划是
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4 年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号》”)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 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对 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
5、《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