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7-04 19:10:37
股票简称: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30053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五年七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有明 曾燕云 安丰磊
刘 斌 张启斌 刘光曜
刘晓亚 王健 吴颖昊
全体监事签名:
谭彩云 何华 吴海梅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有明 张启斌 安丰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概要...... 8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5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21
第二节 发行前后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5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27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7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7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9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35
二、查阅地点...... 35
三、查询时间...... 35
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信材料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以简 指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发行情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况报告书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中德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细则》《证券发行与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承销实施细则》 则》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认购邀请书》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发行方案》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缴款通知书》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追加认购邀请书》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书》
《追加认购报价单》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报价单》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协议》 对象发行普通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协议的补充协议》 指 对象发行普通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
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董事会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 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 2: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
及相关议案(修订稿)。
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二次修订稿)。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
案及相关议案(四次修订稿)。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向股东大会提请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69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4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5 年 6 月 27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5)第 440C000183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保荐
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卫国、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7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凌木共 13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50 笔,资金总额人民币 144,499,983.41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叁元肆角壹分),其中 143,499,983.41
元为发行对象认购股权款,1,000,000.00 元为未及时缴足认购款已被取消配售资格的发行对象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前期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
2025 年 6 月 3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5)第 440C000185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止,发行
人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7,915,05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13
元,募集资金总额 143,499,983.41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2,833,882.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666,101.28 元,其中:计入股本7,915,05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32,75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