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8:55:09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
数)。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06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24,68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6,999,996.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37,480.8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862,516.08 元。该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72 号)。
截至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金
1 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 14,450.00 6,588.38 45.59%
平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250.00 3,255.33 100.16%
合计 17,700.00 9,843.71 55.6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阶段性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光云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