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6:24:40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5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思医疗”)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9,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保理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该议案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神思医疗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央商务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神思医疗在中国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为神思医疗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央商务区支行;
2.保证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协议》;
5.担保本金: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1)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2)主合同项下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900.00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神思医疗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8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