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申报稿)(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6-30 20:23:42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度及2024年度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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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7570 号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信通”)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版信通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版信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以及收入类别的披露详见附注三、22 及附注五、23。
版信通的营业收入为电子版权认证服务、软著登记代理及其他、技术服务。营业收入为版信通重要财务指标,管理层在营业收入确认和列报时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由于收入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我们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版信通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利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应用控制;
(3)与管理层讨论业务特点、检查相关合同,对与相关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确认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4)选取样本实施现场访谈程序,了解合作方式及交易情况,核查交易的真实性;
(5)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出具的证书、交付资料、发票及回款单等相关支持文件,结合函证程序核查收入的真实性;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版信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版信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版信通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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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版信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版信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版信通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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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846.153846 万元人民币,并
取得注册号为 91110102335542960B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天桥
南大街 1 号-2 至 5 层 101 内 5 层 B510-1 室。
本公司注册资本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变更为 543.4782 万元人民币,股东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云门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水木泽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5 日,股东发生变更,变更后股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云门信安
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水木泽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董宏、潘勤异、熊笃、李飞伯。
2017 年 12 月 14 日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679.34775 万元,股东发生变更,变
更后的股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云门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龙象之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罗斐、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水木泽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宏、潘勤异、熊笃、李飞伯。
2018 年 11 月 30 日股东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股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云门信安
科技有限公司、罗斐、董宏、潘勤异、熊笃、李飞伯。
2019 年 1 月 18 日股东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股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云门信安
科技有限公司、董宏、潘勤异、熊笃、李飞伯。
本公司根据 2019 年 7 月 1 日通过的第十三次股东会决议,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
司实收资本总额为 1,800.00 万元。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在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
变更。
2020 年 11 月 18 日股东发生变化,变更后的股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云门信安
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宏、潘勤异、熊笃、李飞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收资本情况如下:
投资方名称 出资金额 投资比例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6,757,200.00 37.54%
北京云门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9,496,800.00 52.7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怡海宏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