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7 19:23:12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ST 智云 公告编号:2025-033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
大洋路 12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36,566,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6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484,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60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3,082,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6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11,858,29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775,66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3,082,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683%。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94,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65%;
反对 1,33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0%;弃权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85,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255%;反对 1,335,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2617%;弃权 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9%。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09%;
反对 1,33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61%;弃权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80,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74%;反对 1,33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2743%;弃权 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3%。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295%;
反对 1,33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61%;弃权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9,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732%;反对 1,33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2743%;弃权 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5%。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57,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61%;
反对 1,367,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96%;弃权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49,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160%;反对 1,367,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315%;弃权 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5%。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58,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83%;
反对 1,366,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74%;弃权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49,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227%;反对 1,366,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248%;弃权 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5%。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并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88,549,669.00 元的三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77,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06%;
反对 1,34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46%;弃权41,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840%;反对 1,34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3620%;弃权 41,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包含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前年度薪酬总额为 389.88 万元。2025 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资),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公司外部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 10 万元/年(税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44,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74%;
反对 1,37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661%;弃权42,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44,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74%;反对 1,37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661%;弃权 42,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5%。
关联股东师利全先生、李超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24,708,628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前年度薪酬总额为 30.00 万元。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 10万元/年(税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39,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75%;
反对 1,37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08%;弃权55,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31,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661%;反对 1,37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5661%;弃权 55,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9%。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 2024 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前年度薪酬总额为 207.04 万元。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专职工作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资),并享有监事津贴。监事年度津贴为每人 2 万元/年(税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50,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68%;
反对 1,374,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