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讯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6 19:18:02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为保证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于同日下午通过口头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为保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选举崔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对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察,公司各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选举袁祖良先生、董银锋先生、成湘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袁祖良先生为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选举袁祖良先生、成湘东先生、董银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袁祖良先生为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选举成湘东先生、袁祖良先生、董银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成湘东先生为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选举崔涛先生、崔霞女士、成湘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崔涛先生为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崔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舒杰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廖冬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沈正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