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5 18:28:29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5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5 日(周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周三)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中公教育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新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187名,代表股份1,807,619,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309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45,035,4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430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62,584,45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879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和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1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2,618,0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79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98,057,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0%;反对7,815,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4%;弃权1,7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055,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30%;反对 7,815,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52%;弃权 1,7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8%。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97,560,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5%;反对 7,932,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9%;弃权 2,1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558,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59%;反对 7,932,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6%;弃权 2,1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2,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5%。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97,607,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1%;反对 7,874,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6%;弃权 2,1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605,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87%;反对 7,874,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5%;弃权 2,1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8%。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97,398,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5%;反对 7,989,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0%;弃权 2,2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396,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2%;反对 7,989,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33%;弃权 2,2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4,577,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5%;反对 10,640,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6%;弃权 2,40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575,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032%;反对 10,640,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2%;弃权 2,40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9,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5%。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永新、鲁忠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63,592,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75%;反对 8,16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7%;弃权 2,30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49,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30%;反对 8,16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5%;弃权 2,30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7,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5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3,454,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63%;反对 12,026,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3%;弃权 2,1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8,452,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35%;反对 12,026,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66%;弃权 2,1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8,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联股东李永新、鲁忠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60,43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91%;
反对 11,214,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8%;弃权 2,4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8,987,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12%;反对 11,214,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27%;弃权 2,41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4,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1%。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6,528,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32%;反对 18,799,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0%;弃权 2,29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1,526,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36%;反对18,799,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43%;弃权2,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转回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100,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74%;反对 10,016,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1%;弃权 2,50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0,098,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475%;反对 10,016,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4%;弃权 2,50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4,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