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8:49:21
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35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崔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崔坚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 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崔坚先生辞职后不在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崔坚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5年11月28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崔坚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 生效。在此之前,崔坚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坚先生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 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崔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 会对崔坚先生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拟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 献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并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李献民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 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 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献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献民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备查文件
1、崔坚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献民先生简历
李献民,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于1983年8月获得中南矿业学院(现中南大学)金属塑性加工专业学士学位,于1999年5月获得东北大学塑性加工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83年8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工艺工程师、研究室主任、集团研究所副所长、研发中心主任、集团副总工程师,2022年10月至今,任陕西钛谷新材料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宝鸡钛谷钛锆镍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宝鸡钛谷钛镍棒丝材料加工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献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献民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