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申通地铁关于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8 18:24:47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5-029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涉及剩余股权回购款
      7,127,397.26 元。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
      终审判决,由于本次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以下简称
  “金融法院”)电子送达的关于公司与上诉人上实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租赁”)、原审第三人上实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保理”)其他合同纠纷一案(2025)
  沪 74 民终 223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
  2024年6月12日公司于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后申请追加上实保理作为本案第三人并增加诉讼请求。详见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临2025-001)。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浦东法院电子送达的(2024)沪0115民初35273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支持公司所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结果详见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临2025-001)。
  因上实租赁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由金融法院受理。详见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5-006)。
  二、诉讼的二审判决结果
  2025年6月18日,公司收到金融法院电子送达的(2025)沪74民终2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5,63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两项合计40,636元,由上诉人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35,636元,其余5,000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至本院)。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由于本次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