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7 16:46:02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37,849.7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962,141.67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 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累
号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计投资总额
1 年产 10 万吨风电齿轮箱 40,000.00 40,000.00 12,401.98
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796.21 8,800.38
合计 50,000.00 48,796.21 21,202.36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202.36 万元,募集专
户余额合计为 28,301.27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2024 年,面对国内风电市场变化,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放缓募集资金投入节奏。结合“年产 10 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的实际进展,公司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6 年 6 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5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7.72%,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191.74%。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增加,经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3.00%测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做出的合理资金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
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延期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