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告时间:2025-06-17 15:32:18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文件
2025 年 6 月 27 日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大连路 118 号隧道股份大连路基地 6 楼英豪厅。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计划额度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议案》;
8、审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9、审议《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10、审议《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答疑
四、宣读表决办法的说明、进行会议议案表决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见证律师进行见证发言
七、宣读股东会决议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会议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议秘书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秘书处申请,经会议主席许可,始得发言或质询。
每位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秘书处
2025 年 6 月 27 日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办法的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的组织工作由会议秘书处负责,其中计票人二人、监票人二人,计票人负责统计清点票数、统计议案的表决结果,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律师当场见证。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票人。
二、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会各项表决内容,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应在相应的方格处画“√”,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条码的完整性。
3、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中,《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会场设有票箱一个,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进行投票。四、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票,并将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秘书处
2025 年 6 月 27 日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之一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十四五”收官的决胜之年,中国经济
顶压克难,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交出了一份“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答卷,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隧道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公司“十四五”规划,紧密围绕“聚合力、出成果、谋发展”的经营方针,带领全体员工克服诸多不利因素,持续塑造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各项生产经营工作。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8.16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7.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28.41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54%;2024 年基本每股收益 0.90 元。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 1727.4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6.36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签各类施工、设计、运营业务订单总量为 1030.16 亿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8.01%,历史上首次年度订单规模跨入千亿量级,其中施工业务中的市政工程和能源工程类均同比增幅超过 30%,增速难能可贵。年内公司相继中标“奉化区南山信创源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1.93 亿元)、“无锡至宜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35.63亿元)、“新加坡地铁跨岛线二期 CR203 项目”(28.7 亿元)等一批国内外重点工程,此外,智慧城市、低空经济等一批新兴业务也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第一部分 2024 年回顾
一、公司规划愿景加速落地,企业呈现全新发展格局。
2024 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地的关键之年,公司牢牢聚焦“城市建设运营
全生命周期管理”,践行“技术引领、资本推动、数字赋能、协同发展”的经营理念,深入研究行业发展痛点、研发新产业赋能,推动行业迭代、实现产业升级,产业链、科创链、数字链、金融链、服务链“五链融合”的全新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十四五”规划所确立的“城市建设运营生态圈资源集成商”的愿景目标正加速实现。2024 年,隧道股份在落实国家战略、顺应行业变革、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均取得质的突破,实现了产业结构再升级、盈利模式再优化、资源集成能力再提升,在“十四五”收官前打造出面向未来的较为完整的产业图谱。
二、国企改革举措稳步推进,资产优化整合初显运营优势。
年内,公司下属上海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对控股股东城建集团下属的瑞锦诚物业服务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工作,本次收购涉及的金额虽然不大,但却是隧道股份在新时期扩张公司轻资产业务版图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以物业服务为抓手,通过整合关联方优质的物业服务资源,显著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运营管理能力,为公司在城市公共空间领域(人居、工作、公建环境)依托物联网技术和智慧物业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积极开拓
新的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坚实基础。此外,通过收购物业服务资产,还将与公司现有的基础设施服务业务形成良性互补,有助于隧道股份“城市建设运营生态圈资源集成商”战略愿景加速落地。
三、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未来发展蓝图开辟细分赛道。
2024 年是公司以科创为载体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公司以新质生产力培育为
目标,全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全年聚焦考核指标、平台建设、对外交流、成果转化、科创生态等重要关键点开展工作。
期内,隧道股份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家,新增上海市交通行业创新基地 4 家、创
新中心 3 家,新增市住建委首批创新平台 4 家,新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2 家。目前,隧道股
份(含托管企业)共拥有国家级研发平台 2 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家,高新技术企业
21 家,国家博士后工作站 2 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9 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6 家,市
级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1 家。
期内,公司已成功认定 12 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合作方面,不断加
强与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创新主体的科研合作与交流。
四、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 74 项;召开股东会会议 2 次,审
议议案 13 项,各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各位董事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力,积极努力地履行义务和职责。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分别按照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有序进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各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认真履行了各自职责和义务,对相关审议事项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各组织成员对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的辅助与参谋作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规范发展。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
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
1、公司 2023 年末和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在股东回报工作方面,董事会始终以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开展利润分配工作。自 2012 年起,年度利润分配均达到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以上。
2024 年,公司按期完成 2023 年度期末的利润分配工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