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19:06:22
证券代码: 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 2025-02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孚通信”)于 2025
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 予以结项, 并将募投项目“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
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653.38 万元(暂估金额, 含累计理财收益、 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
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7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同意。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424,7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6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999,962.9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953,230.56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77,046,732.42 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苏公
W[2021]B003 号《验资报告》。
(二)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 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8,600 78,600
合计 78,600 78,600
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046,732.42 元,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面向5G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 777,046,732.42
合计 777,046,732.42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不同实施主体投资
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面向 5G 及数据
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延期两年,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
速光引擎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保荐
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订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1 年 1 月,公司与保荐
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
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江西天孚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孚”)是公司募投项目“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
擎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了更高效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由江西天孚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江西天孚和保荐机
构华泰联合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高安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江西天孚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73,676.85 万元,剩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 11,064.15 万元。 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期末余额 账户类型
浦发银行苏州姑
苏支行
89190078801300001115 活期存款 10,356.26 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中国银行高安支
行
203750111071 活期存款 707.75 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苏
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10547601040054558 活期存款 0.11 募集资金理财
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苏
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32250198863600005550 活期存款 0.02 募集资金理财
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
合计 11,064.15 -
注: 以上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A)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B)
理财收益及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净额(C)
待支付的合
同金额(D)
票据未置换
金额(F)
节余募集资金
金额(A-B+C
D-F)
面向 5G 及数
据 中 心 的 高
速 光 引 擎 建
设项目
77,704.67 73,676.85 7,036.32 6,213.61 1,197.16 3,653.38
注: 1、待支付的合同金额(D) 均为合同约定的尚待支付的合同款项。
2、票据未置换金额(F)为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而尚未到期
未置换的金额。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收入,最终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4、 以上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变化趋势等
因素,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
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管控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与
建设,充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积极稳妥
地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
募集资金 3,653.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将公司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由于募投项目存在合同约定的尚待
支付的合同款项,因此公司仍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直至待支付合同款项支付
完毕;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 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面向 5G 及数据中心的高速光引擎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 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
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天孚通信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