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增资所涉及的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15:37:07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增资
所涉及的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联合中和评报字(2025)第6192号
(共一册,第一册)
联 合 中 和 土 地 房 地 产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九 日
目 录
声 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8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8
二、评估目的......3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35
四、价值类型......36
五、评估基准日......36
六、评估依据......37
七、评估方法......4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53
九、评估假设......55
十、评估结论......5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59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59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62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64
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的。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依法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和特别事项等方面的影响,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在本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内依法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
六、本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评估业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恪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评估机构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字、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虚假或不实的法律权属资料、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履行正常核查程序未能发现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承担责任。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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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于涉及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和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发现的产权资料瑕疵等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但并非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特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手续以满足本资产评估报告经济行为的要求。
十、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如有万元汇总数与明细数据的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因电脑对各明细数据进行万元取整时遵循四舍五入规则处理所致,应以汇总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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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增资
所涉及的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联合中和评报字(2025)第6192号
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对外增资所涉及的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增资,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以企业提供的资产申报明细为准)。
本次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一致。
三、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五、评估方法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及其有效使用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4,447.75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8,966.88万元;股东权益账面值为5,480.87万元。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404.16万元,较账面值评估增值 3,923.29万元,增值率为71.58%。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7,540.00万元,较账面值评估增值12,059.13万元,增值率220.02%。
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为17,540.00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伍佰肆拾万元整),评估增值12,059.13万元,增值率220.02%。
按现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壹年,该有效使用期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和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载明的假设条件、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特别事项说明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项目由本机构独立完成,没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三)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或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本项目不存在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或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四)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无。
(五)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被评估单位2024年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天健审〔2025〕1076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利用了上述《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及数据。
(六)重大期后事项
根据2024年12月股东会决议,凌天达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17.2092万元减少至457.1633万元,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发布减资公告,公告期至2025年2月8日结束。凌天达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股权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股权比例
闵峻 155.6250 34.04% 155.6250 34.04%
杨德亮 13.1250 2.87% 13.1250 2.87%
屠凯 22.9250 5.01% 22.9250 5.01%
张晗 112.2896 24.56% 112.2896 24.56%
常州聚兴久远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4613 6.44% 29.4613 6.44%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 27.07% 27.07%
有限公司 123.7374 123.7374
合计 457.1633 100.00% 457.1633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被评估单位已按减资后的注册资本确认实收资本,本次评估根据基准日审定财务报表,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按减资后457.1633万元确认。
(七)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无。
(八)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江苏创仕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为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借款提供保证,同时,自然人闵峻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评估基准日,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 5,005,041.67元。
江苏创仕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为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苏州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的借款提供保证,同时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苏(2024)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105563号工业用地作为抵押物。截至截至评估基准日,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借款账面价值 57,173,104.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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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创仕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横林支行的借款提供保证,同时,自然人闵峻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创仕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短期借款账面价值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