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6-10 17:58:0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盛昌
股票代码:002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袁剑敏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通讯地址: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通讯地址: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华盛昌 指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袁剑敏、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华聚企业 指 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航企业 指 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袁剑敏
姓名 袁剑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1011*********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袁剑敏
注册资本 1,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H3KE1B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05-04 至 2037-04-30
通讯地址 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袁剑敏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1011*********
长期居住地 深圳市福田区*******
在公司任职情况 在华盛昌任董事长、总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三)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称 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袁剑敏
注册资本 1,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H4UN1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05-05 至 2037-04-30
通讯地址 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袁剑敏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1011*********
长期居住地 深圳市福田区*******
在公司任职情况 在华盛昌任董事长、总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袁剑敏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序号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1 巴中市卓创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深圳市华之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3 华盛昌科技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4 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5 深圳市华盛昌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6 华盛昌(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7 深圳市华盛昌生物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8 深圳市华盛昌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9 江西华盛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10 深圳深度感测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11 深圳市华盛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12 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13 中圭精密仪器(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14 深圳市华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剑敏先生持有华聚企业、华航企业合伙份额且担任华聚企业、华航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其与华聚企业、华航企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说明
1、华聚企业、华航企业为高管持股平台,其存在的目的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非公开认购华盛昌股票,其成立及认购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其股权结构等有关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其他发起人情况”。
2、袁剑敏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见上文,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提出利润分配计划。若未来拟向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