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5 19:18:13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天泽汇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0,639,181 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收到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天泽汇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上海牧
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天泽汇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到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7,337,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0%),持股数量由 10,639,181 股减少至3,302,0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74%减少至 0.54%。减持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由 177,801,703 股减少至 170,464,6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9.06%减少至 27.86%,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天泽汇 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 1 号楼 1503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6 月 5 日
股票简称 九洲集团 股票代码 300040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李寅、赵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晓红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733.71 1.2
合 计 733.71 1.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32.9519 14.93 9,132.9519 14.93
其中:无限售 2,283.238 3.74 2,283.238 3.74
李寅 条件股份
有限售 6,849.7139 11.19 6,849.7139 11.19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7,583.3003 12.39 7,583.3003 12.39
其中:无限售 1,895.8251 3.10 1,895.8251 3.10
赵晓红 条件股份
有限售 5,687.4752 9.29 5,687.4752 9.29
条件股份
上海牧鑫 合计持有股份 1,063.9181 1.74 330.2081 0.54
私募基金 其中:无限售
管理有限 条件股份 1,063.9181 1.74 330.2081 0.54
公司-牧
鑫天泽汇
3 号私募 有限售 0 0 0 0
证券投资 条件股份
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7,780.1703 29.06 17,046.4603 27.86
其中:无限售 5,242.9812 8.58 4,509.2712 7.38
合计 条件股份
有限售 12,537.1891 20.48 12,537.1891 20.48
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
行已作出的承诺、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减持计划正在实施
意向、计划 中。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
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注:上述数值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