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9 18:40:50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
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2、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启明先生
5、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7 人,代表股份 96,832,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3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0,924,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63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0 人,代表股份 5,908,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3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6 人,代表股份 33,722,46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7,813,8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0 人,代表股份 5,908,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30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公告的《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做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6,485,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0%;反对 304,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3%;弃权 42,3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75,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19%;反对 304,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25%;弃权 42,3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 2、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6,490,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9%;反对 29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6%;弃权 44,0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80,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2%;反对 29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32%;弃权 44,0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6%。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6,488,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3%;反对 294,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4%;弃权 49,7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78,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85%;反对 294,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0%;弃权 49,7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5%。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6,466,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1%;反对 317,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3%;弃权 47,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5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50%;反对 317,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8%;弃权 47,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2%。 5、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6,531,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3%;反对 274,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9%;弃权 25,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21,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78%;反对 274,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2%;弃权 25,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0%。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6,45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9%;反对 328,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9%;弃权 48,6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45,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27%;反对 328,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1%;弃权 48,6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3%。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总额提拨比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关联股东威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3,2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25%;反对 362,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5%;弃权 75,2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28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25%;反对 362,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5%;弃权 75,2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1%。 8、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6,43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 339,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1%;弃权 52,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29,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52%;反对 339,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0%;弃权 52,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7%。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96,483,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0%;反对 300,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