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20:11:31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十一)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 70 号佛山国家高新区科技产业园G 座 10 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6,873,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0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6,098,37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2.31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774,67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308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19,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94,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857%;反对 116,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7%;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40,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25%;反对 116,9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95%;弃权 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8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701,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980%;反对 116,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7%;弃权 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47,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933%;反对 116,9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95%;弃权 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7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98,3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929%;反对 124,4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9%;弃权 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4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024%;反对 124,4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32%;弃权 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4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96,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899%;反对 124,4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9%;弃权 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42,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05%;反对 124,4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32%;弃权 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96,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899%;反对 116,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6%;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42,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905%;反对 116,3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00%;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95%。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89,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776%;反对 93,5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5%;弃权 8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5,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97%;反对 93,5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92%;弃权 8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11%。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74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701%;反对 97,4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4%;弃权 3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88,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921%;反对 97,4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59%;弃权 3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2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3,5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5.2716%;反对 91,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73%;弃权 8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13,5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716%;反对 91,9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3%;弃权 8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1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70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050%;反对 94,8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8%;弃权 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51,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66%;反对 94,8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48%;弃权 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8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703,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020%;反对 119,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9%;弃权 5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49,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47%;反对 119,3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75%;弃权 5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666,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373%;反对 160,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0%;弃权 4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12,907 股,占出席会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