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H股公告-2025年股东周年会通函、通告及委任表格
公告时间:2025-05-06 18:35:06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 閣下所持江蘇龍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轉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angsu Lopal Tech. Co., Ltd.
江 蘇 龍 蟠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65)
(1)2024年本公司董事會工作報告;
(2)2024年本公司監事會工作報告;
(3)本公司2024年年度報告及概要;
(4)本公司2024年財務決算報告;
(5)本公司2025年財務預算報告的建議;
(6)2024年利潤分配方案;
(7)本公司2024年持續關聯方交易報告及2025年持續關聯方交易預計報告;
(8)2025年本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計劃的建議;
(9)2025年本公司監事薪酬計劃的建議;
(10)2024年本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報告;
(11)簡易程序下發行A股的一般授權;
(12)2025年至2027年股東回報計劃;
(13)本公司未彌補虧損;
(14)本公司經修訂現金所得款項管理手冊;
(15)發行H股的一般授權;
(16)建議委任國內及國際核數師;
及
(17)股東週年會通告
本通函全部用語之涵義載於本通函「釋義」一節。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至17頁。
本公司謹訂於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召開股東週年會,週年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AGM-1至AGM-4頁。
股東週年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將於2025年5月6日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lopal.cn)。倘 閣下擬委任代表出席股東週年會,務請按印列的指示盡快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且無論如何不遲於股東週年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2025年5月6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 4
附錄一 — 2024年本公司董事會工作報告 ...... 18
附錄二 — 2024年本公司監事會工作報告 ...... 25
附錄三 — 本公司2024年財務決算報告 ...... 31
附錄四 — 本公司2025年財務預算報告的建議 ...... 36
附錄五 — 簡易程序下發行A股的一般授權 ...... 38
附錄六 — 2025年至2027年股東回報計劃 ...... 43
附錄七 — 本公司經修訂現金所得款項管理手冊 ...... 49
股東週年會通告 ...... AGM-1
– i –
釋 義
於本通函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應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已發行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於上海證券
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進行買賣的內資股
「股東週年會」 指 於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
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舉行的本
公司2024年股東週年會(或其任何續會)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
「審計委員會」 指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寧德時代」 指 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11年12月16日
在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代號:300750),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為(i)透過宜春
時代控制龍蟠時代30%股權;及(ii)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寧波
梅山保稅港區問鼎投資有限公司控制常州鋰源5.91%股權的
間接股東
「寧德時代關連人士 指 寧德時代、其附屬公司及擁有30%控制權的公司(不包括龍
集團」 蟠時代)
「常州鋰源」 指 常州鋰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2021年5月12日在中
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直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截至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由本公司擁有約64.03%權益
「本公司」 指 江蘇龍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
限 公 司,其 A 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
603906),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2465)
釋 義
「控股股東」 指 具有香港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
則指石俊峰先生、朱香蘭女士、龍蟠國際及南京貝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屬公司,或如文義所指,就本公司於相關
時間成為其現時附屬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前的期間,該等附屬
公司或其前身公司(視乎情況而定)所收購或經營的業務
「H股」 指 本公司已發行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於香港聯交
所上市並以港元進行買賣的境外上市外資股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5年4月29日,即本通函刊發前為確定本通函所載若干資
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日期」 指 H股在聯交所上市及獲准開始在香港聯交所買賣的日期,即
2024年10月30日
「龍蟠時代」 指 宜春龍蟠時代鋰業科技有限 公 司(前稱宜豐時代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及宜豐時代永興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一家於
2022年3月2日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
期為本公司擁有70%及宜春時代擁有30%的直接非全資子公
司
釋 義
「主板」 指 由香港聯交所運營的證券市場(不包括期權市場),其獨立於
香港聯交所GEM並與其並行運作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別
行政區及台灣
「中國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經 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
修改)
「中國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 法》(經 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
修改)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0月22日的招股章程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上海上市規則」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份」 指 包括A股及H股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包括A股持有人及H股持有人
「宜春時代」 指 宜春時代新能源資源有限公司,一家於2021年11月23日在中